| 核心提示: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濮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濮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近日,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方案,对全市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擅自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等方面的行为;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恰当、执法文书是否真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备案及是否依法及时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等;是否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判决,自觉接受监督等。
为更多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效果,本次检查活动将在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查阅被检查单位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集中评议行政执法案卷及行政复议案卷,并通过设立公众意见箱或者发放行政执法评议卡,征求社会评议,接受社会投诉。即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违法或不当的,均可通过专门投诉电话(6666679)或电子邮件(pyzffz@163.com)进行投诉。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进行总结,排出名次,向市政府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检查结果作为年终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逐一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其整改,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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